星期一, 5月 18, 2009

港口村民的心願

石梯坪位在花蓮縣豐濱鄉的最南端,有著豐富的壺穴、珊瑚礁等的海蝕地形,尤其壺穴景觀可說是台灣第一。民國86年,台灣的第一艘賞鯨船「海鯨號」,也從這裡出發。就在石梯坪海邊的這一塊土地,是港口村阿美族人的祖耕地。民國79年,原住民保留地增劃編原則與劃編要點開始實施,他們依照規定向豐濱鄉公所申請,希望取得祖先原先使用的土地權利,但是這一等就是18年。

港口村的頭目潘金次帶著我們來到石梯坪的這塊地,他說:「那時候我祖父母還在,祖母帶著我從港口村走來到這邊。老奶奶的柺杖一路摳、摳、摳的到這邊。老人叫我去提水,那是老人用來煮菜及煮地瓜的水,我當時就是這麼跟著長輩在這土地上耕種。」頭目的記憶回到了小時候,跟著長輩在這塊土地上耕種。正午時分,由他負責提水煮東西。記憶裡提水的地方還在,不過耕作的土地卻已經不屬於他們。

民國77到78年兩年間,數萬原住民走上街頭發動了三次的還我土地運動,這樣的怒吼撼動了政府及大社會,行政院終於在78年12月核定了台灣省同胞原居住使用公有土地劃編山胞保留地要點,隔年開始實施原住民保留地的增編案。花蓮縣港口村的阿美族人也按照規定向豐濱鄉公所申請。老人Potong還記得當初跟鄉公所申請土地石的情景,他提到:「那時就在活動中心開會,鄉長認識我,於是他就把我叫過去,就說我上次申請測量的地契借我看一下,於是我就拿出我的地契給他看,他就說現場有很多縣政府及鄉公所人員,然後給那些人看後,便發現到我的地契是有測量過的,我忘記鄉公所的承辦人員是誰了,我就給他,開完會之後,我就說把剛剛我的地契還我,他就說我們鄉公所來辦理就好了,他就跟我說辦好之後就會還我,我當時想說既然這樣的話也好,這樣也可以告一段落了,而且我的文件鄉公所及縣政府也都有蓋章了。」

地契和文件都穩穩當當的交給了豐濱鄉公所。而且看著它被蓋上了鄉公所的章,Potong以為這樣子土地就名正言順的屬於自己,但事實上卻不然。申請的土地不僅沒消沒息,還石沉大海。像Potong這樣土地的人總共有17戶。有些人的土地有經過測量,有些則沒有。不過相同的是,他們在石梯坪海邊,地號為豐濱鄉石門段592、823的土地,已經不屬於他們,而屬於東部國家風景管理處。

民國82年東管處依據國有財產法第38條及土地法第26條跟國有財產局申請撥用。為何港口村阿美族人的土地會變成東管處的,當中出了什麼問題?根據土地登記簿裡,民國79年10月24日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管理者為國有財產局,82年7月2日,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國有財產局無償撥用給觀光局東部海岸風景管理處作為海濱植物苗圃用地。民國84到88年,港口村民到處陳情,透過行政機關甚至民代,都沒有任何效果。

四年來的陳情、請願,花蓮縣政府與議會回應,這兩筆土地請勿增編原住民保留地,東管處使用並無不法;土地申請的首要對象豐濱鄉公所在回應陳情的公文上只寫著:本鄉原住民保留地承辦人,流動性大,在移交過程中未清楚交接,以致79年到83年間申請人所申請之資料查無留存,敬請諒達。要人民來原諒的鄉公所的疏失,那港口村白髮蒼蒼的老人家將要如何面對過世的長輩呢?
去年11月,一手打造杜拜帆船飯店的阿曼投資集團二度來台參加國際觀光渡假村基地的選址評選,其中花蓮石梯坪就是預定地之一。風聲傳到港口部落,他們就聚集討論如何保護祖耕土的對策。他們決定到鄉公所再次陳情,希望鄉公所能夠幫忙,鄉長張進德允諾帶他們到東管處陳情。但這次跟往常一樣,鄉公所沒有任何動作。村民決定對豐濱鄉公所和花蓮縣政府進行行政訴願,來抗議鄉公所和縣政府的行政疏失。

港口村民這一路走來花了不少力氣,也不知道行政訴願是否會順利。接替著父執輩繼續努力的陳英彥感嘆,希望部落的年輕人一起站出來,為爭取這塊地努力,但似乎是種奢求。望著茫茫大海,她只希望能夠完成媽媽當時的心願。希望媽媽能夠再次坐在小時候望著她母親耕種的那顆石頭上,心滿意足地吃著地瓜看著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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