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0月 11, 2013

詮釋。文化轉譯。

Geertz對於詮釋人類學是甚麼,為何詮釋人類學對人類學是重要的,進行了解釋,特別他認為人類學在尋求文化的解釋-即尋求事件、物件、行為、故事、神話、儀式等等在該人群的社會脈絡中是甚麼,用Geertz的話是該事件、行為、故事、神話在該群人的意義之網中,它是甚麼。而在這個探求意義的過程中,作為人類學家最有意義,也是該做的事情就是如何尋找、描述、詮釋該事件、物件、神話、儀式在該意義之網當中,是如何得有意義。這個過程是他所謂的深描(thick discription)。用他舉的幾個例子可以說明, 眨眼只是快速的將眼瞼閉合,如果不深刻的描述當下眨眼對於眨眼的人在甚麼情境之下以,就無法分辨究竟眨眼是無意識的還是有意義的(是一種雙方心知肚明的暗號、模仿還是排演)。又如柯恩偷羊這麼鉅細靡遺的故事被記錄下來,如果只是單純被記錄,還沒有就柯恩爭取的ar、柏柏人、瑪穆什部落以及法國殖民地官員在甚麼樣的意義之網當中進行詮釋,這樣的民族誌紀錄就僅止於是一個20世紀初期一個中東沙漠地帶的鄉野趣聞,可能是標題為「一個失去羊群的柯恩」的悲慘故事。

從上面的論述,我們應該可以理解,鬥雞對峇里島人不只是谁的雞比較強壯、聰明、勇敢,或者是峇里島行政官員所認為的那樣-鬥雞及賭博,所以當時鬥雞是一個破壞國家形象的集體活動。換個例子來說,如果你聽到了「原住民新聞應該由具有原住民身分的人來做,才能夠彰顯原住民族立場」的一句話,你的想法是如何?這個聽起來是對的,但又好像沒有這麼對的說法。同樣,回到徐達主任在討論「Lahuy所擔心的部落文化做為知識主體的建構者,如何反倒成為被支配的客體」或者更簡單一點說,這個問題也可以換個角度說誰具有論述、形塑地方知識的權力,特別是對原住民族部落來說(我明白這也是個不恰當的簡化)。不管你的立場是甚麼,或者你根本認為重點不在原住民新聞的報導或者是民族誌的書寫的身分問題,因而論斷新聞、民族誌的專業、可靠性,或是族群情感歸屬,而是對抗傳播和學術僵化、封閉,毫無互動的報導和書寫方式。

回到民族誌的書寫和文化的論述來說,論述自己主張的力道都應該是仔細地將不同的人的看法、所處的位置仔細的交叉比對,讓這些東西在該文化之中的意義逐漸地浮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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